有感而發 2011 年 1 月 25 日

行善要默默?



  古語常說:「為善不欲人知。」

  從小到大我們的三從四德也都教導著我們,默默行善才是一種美德。

  雖然現在的社會風氣講求功利,很多人總認為能把自己門前的狗屎撿乾淨、不去害人就已經是佛心來的了;但事實上這世上還是有很多大愛的人願意去付出、去分享自己的幸福。當然,有好的人也會有雞八的人;有真正懷著行善理念的人,當然也會有懷著作秀心態的人。但是,我們很難去評論或斷定對錯,畢竟那同樣是用你自己的價值觀去說嘴。

  就拿今天這則大陸首善來台發紅包的新聞來說,我個人認為代替那些低收入戶拒絕受贈的單位真是他媽的王八蛋

    
  首先,我們不論這位首善的行善舉動是高調還是低調,至少他是的的確確將這一萬塊,送到需要的人手上。就算他的作法引人爭議,他的動機引人臆測,但你到底憑甚麼光只是因為他的作法,就堆翻了他的確幫助了那些低收入戶的事實?

  再者,到底是哪條狗屁法律規定行善不能高調?又是誰告訴你高調行善就一定是作秀?你難道就不能正面一點的認為,他希望能將這種正面的力量分享給大家,進而去影響身邊的人嗎?

  去年紅極一時的陳樹菊阿嬤,是我繼沈芯菱 (請見 從志工服務談自省 ) 之後,第二個敬佩的公益人物。

  不是因為陳樹菊阿嬤捐了幾千萬很多、也不是她默默行善、為善不欲人知很有美德,而是因為她那種 無私無慾、大愛的精神已經到了一種很超脫的境界了。她的新聞被報導了之後,開始有人紛紛響應。有老榮民也捐了自己的畢生積蓄,追隨了陳樹菊阿嬤的想法 「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 ;也有婆婆媽媽特地去跟陳樹菊阿嬤買很多菜,幫助她一起創辦基金會…….那時候我才發現,為善欲人知的影響力有多大!哪怕你只是每個月捐個一千元,也不用害怕分享給身邊的親朋好友知道,因為能影響一個,是一個!多一個願意分享與付出的人,就會多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受到幫助!

  因此,不管是略施小惠就到處說嘴,還是授以大恩卻絕口不提,他們都做了一件,屁股始終黏在電腦桌前的你,沒有去做的那件事。有本事你也來捐五億,然後再私下打電話去靠北他,跟他說 陳光標,你捐五億真的他媽的沒甚麼了不起,老子我也捐的起,是男人就要像我這樣不要拿出來說嘴! 這時候你可能會激憤的說”難道有錢捐就了不起嗎?低收入戶就沒有尊嚴嗎?”…………孩子,加油好嗎?你以為自己還在愛麗絲夢遊仙境嗎?快把你所謂的尊嚴自尊論塞回屁眼,然後看看今天新聞播報的那個因為十天沒錢吃飯,而倒在家中奄奄一息的老人,在被送去醫院的時候臉上是不是寫著”尊嚴”二字?或者看看某些低收入戶的孩子,被迫在寒冬中收集你大魚大肉後的餿水桶來討生活,又是擁有了他該有的尊嚴嗎?

  所以,我們頂多只能說他,捐錢做善事的樣子很靠腰,那感覺就像是你看到有人在投籃的時候老愛甩舌頭那樣討厭。但是你憑甚麼因為自己看不順眼,就揪團來幹譙他“你不應該用那種方式投籃”“你應該要修正你投籃的表情” ……….我只能說,人家要用甚麼方式投籃、甚麼方式捐錢、甚麼方式打砲、甚麼方式尿尿、甚麼方式游泳、甚麼方式打手槍,只要沒有妨礙到他人,是關你屁事喔? 是關你屁事喔?! 他今天是要求他們把內褲套在頭上,學小狗叫三聲了嗎?還是他要求他們跪在地上說 “張三豐是卑鄙無恥王八蛋!” 了嗎?只是要求鞠躬道謝是會比你捧著老闆的懶趴說好香還沒尊嚴嗎?

  在此我個人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受贈對象自由選擇是否受贈,而不是由上面那些不知民間疾苦的官僚來代為拒絕。我管你馬小九還是郭抬銘被打幾巴掌。你若是真的覺得不該輸人又輸陣,有本事就拿出五百億來發紅包,而不是自以為是的在那邊裝清高又唱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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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留言

  • 回覆 e00123321 2011 年 1 月 25 日 於 下午 5:08

    把錢花在刀口上
    只是形式百種不同
    接受與否
    他們家的事
    當然若是心機用事,那肯定群眾圍毆
    民主國家,愛怎麼做就怎麼做
    願意接受就上前
    不願意就閉嘴或抗議
    有一好沒兩好
    只是「行為大眾化」
    會令部分台灣人感到較為開心而已
    民主自由國家嘛… 自己國家自己掌握
    有的人同意;有的人抗議
    不就是一直這樣運作著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3 AM)
    只是很多人家吃米粉他喊燒的人
    不曉得是拿甚麼資格來靠北靠木

    尊重人格沒錯、捍衛尊嚴也很合理
    但是那都是當事者才能出來主張的
    不是由我們這些沒資格評論的人來幫他們決定要不要接受、有沒有尊嚴

  • 回覆 匿名訪客 2011 年 1 月 25 日 於 下午 6:59

    娘的~!!說的慷慨激昂,害我都熱血了起來….說的好ㄚ飄哥!!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3 AM)

  • 回覆 匿名訪客 2011 年 1 月 26 日 於 上午 9:54

    大大說的沒錯,對於低收入戶而言,能活下去最重要,所以各縣市首長沒權利也不應該拒絕,真正可以拒絕的是
    能領的當事人!! 貓仔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3 AM)

  • 回覆 Doll 2011 年 1 月 26 日 於 下午 12:27

    嗯~你說的真好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3 AM)

  • 回覆 PLP 2011 年 1 月 26 日 於 下午 2:53

    "只是要求鞠躬道謝是會比你捧著老闆的懶趴說好香還沒尊嚴嗎?"
    飄鴿~你這句話打了我一槍~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3 AM)

  • 回覆 CC 2011 年 1 月 26 日 於 下午 8:49

    我覺得最好讓低收入戶自己公投
    沒人可以幫他們決定
    其實地方政府也有它的難處
    接受了一不小心就被打成賣台
    台灣就是這麼奇怪的地方
    只要有政客可以利用的議題
    即使是好意善舉也會被扭曲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3 AM)

  • 回覆 LONGRUN20 2011 年 1 月 26 日 於 下午 11:27

    超欣賞妳的文筆及思想
    原本我覺得捐贈者這樣做是不對的
    但現實就是如此 人家有本事呀!!
    好的文筆及想法拿出來分享 也是影響了我們想法
    但是是正面的! 謝謝妳為我們上一課!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4 AM)

  • 回覆 kurt1209 2011 年 1 月 29 日 於 下午 3:31

    我也一直覺得那位「大陸首善」來捐款是很好的事情。
    而他的捐款也很「直接」的送到需要幫助的人手裡。
    我也想「被他捐」,讓我買酒好過年。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4 AM)

  • 回覆 2011 年 1 月 29 日 於 下午 10:42

    真善人做真善事,勝於偽高尚型爛人說爛話做爛事,還自認高尚.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4 AM)

  • 回覆 keji0605zz 2011 年 1 月 31 日 於 下午 5:02

    文章真的讓我看得很爽快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4 AM)

  • 回覆 alie08alie08 2011 年 2 月 5 日 於 上午 7:32

    《ON AIR 線上虛擬夜店》-
    2/9(三) 代班DJ 喪彪。柳飄飄 – 兩性話題/抒情音樂
    挖……..
    彪哥除了出書也要當DJ囉??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7: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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