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 2010 年 3 月 12 日

白冰冰,我挺。

  最近法務部長王女士很紅。

  我是不想造口業逞口舌之快,何況的確,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人身自由,我們本就沒有權利與資格去左右任何人的想法與論點…….但倘若因為個人意識就要全民來買單,這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看著白冰冰的臉,我想起白曉燕案發生時的那年。

  那年的案件震驚全台灣。雖然年紀還小,但我印象卻非常深刻。那時候台灣人民人人自危、緊閉門戶;夜晚沒有女性膽敢獨身走在街上,連睡覺都睡得不安穩。五常街槍戰那天,全台灣人民幾乎都在電視機前關注。大家心裡都在想著同樣的事:這樣的喪心病狂到底什麼時候才能落網,停止危害人間?

  五常街圍捕失敗之後,陳進興、高天民又殺害了醫師夫婦,中途還”順便”姦殺了護士鄭文喻。當然在逃亡的過程當中,陳進興至少強暴了20名女性,其中非常多是在家中被侵入門戶的。

  最後在侯友宜的談判下,陳進興終於投降落網。當然白曉燕,一個無辜至極、可能看到蟑螂都會尖叫的高中女生,早就魂歸西天。驗屍報告指出白曉燕在被綁期間遭遇許多凌虐毆打,指頭也活生生的被歹徒切了下來送給白冰冰。還記得那時候,我悲憤的用稿紙寫了一篇文章投稿給報紙,因為我實在無法想像,一個高中女生在毫無反抗能力之下,受到這樣恐怖的對待,那身心靈該怎麼承受?

  她只是一個16歲的女孩!

  她只能幾盡瘋狂的哭喊、無止盡的恐懼。然而等待她的不是救贖,而是在還沒享受過人生的酸甜苦辣時,就被迫結束生命。

  這樣殺害無辜的受害者,我想請問大家,加害者真的是人嗎?

  他們是魔,不是人。 (妖,不是妖….是人妖….)

  惡魔有資格講人權嗎?

  周星星評論 表示死刑觸犯人性尊嚴。請支持反死刑運動。” ,並且長篇大論了一堆諸如人權、死刑本質…等。的確,現在世界各國許多先進文明國家都已經廢除死刑,這勢必會是一種文明的潮流。但是依照台灣目前的國情,大家認為已經成熟到可以廢除死刑了嗎?

  再者,廢除死刑原本就會造成人民的恐慌與反彈。其中一大原因就是,法務部長在提出這樣的理念時,完全沒有顧慮到人民的觀感,而完整的將配套措施提出 (例如:廢除死刑,改用鞭刑) 。就只是對著媒體說“我願意代替死刑犯下地獄” ……陳定南如果地下有知妳把法務部長做成這樣,他應該會從棺材起來拿著酒瓶砸爆妳的頭: “廢死刑!廢死刑!…..我叫妳廢!我叫妳廢!” ……既使我不贊成反對廢除死刑的激進份子口出惡言,但那也是因為王女士的作法欠佳所導致的不是嗎?

  當然,用仇恨報復的態度來面對此事很不客觀,但事實上,歹徒在加害的時候不也是非常主觀的嗎?周星星評論 (請恕我故意不放連結,因為拎北就是小心眼啊,怎樣?) 的文裡也寫了許多非常學術的理論,像我這種沒唸過什麼書的人的確看了都會頭暈;也許我就是他文中所質疑的“阿呆與阿瓜,你們有受過台灣高等教育嗎?” 。唸過很多書的確很厲害,能寫出這麼有“深度”的文章也很了不起,但是台灣人民中還是有許多辛苦打拼的甘草人物,沒唸過什麼書、不懂得什麼世界潮流…….他們只知道自己的女兒只是因為從事保險業就被殺害,他們只知道歹徒在虐殺他們的家人時,沒有給過受害者什麼重生的機會。

  所以白冰冰,我挺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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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留言

  • 回覆 新同學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3:28

    嗯~我也挺白阿姨~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2 AM)
    我欣賞她

  • 回覆 路人甲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3:51

    惡魔有資格講人權嗎?
    說的太好了!!
    死刑不能廢
    至少現在不能!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2 AM)
    的確,至少現在不能

  • 回覆 小瑜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4:01

    是阿!!我和白曉燕是同學(同所學校.同年級.她讀白天.我讀夜校)…
    事情發生時.每天都希望爸媽能來學校.接我下課…或搭同學的便車..下山.回三重!!
    也在學校.看過冰冰阿姨.憔悴的臉龐..哭乾的雙眼….
    來學校辦曉燕的事情..我們曾幫曉燕辦追掉會…
    每人折紙鶴.祝福她……..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2 AM)
    我只能說,受害者都是無辜的

  • 回覆 Roy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4:16

    廢除死刑也能當潮流嗎?
    亂世用重典,我覺得是非常的有必要的,
    台灣沒有必要搞這種假的人權、人道,
    當然我並球是支持死刑,而是保留罪無可赦時的最後一道防線,
    再說台灣的無期徒刑關個十幾二十年就假釋出獄了,
    實在沒必要浪費國家的資源。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2 AM)
    “亂世用重典”

    其實我很欣賞這種氣魄

  • 回覆 catmoon12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4:39

    摁…我有同學還說
    冤冤相報何時了~
    用在這裡真的是完全的不對
    而且看了這篇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10/03/11/despair#feedbacks
    更加覺得死刑是該執行的!!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2 AM)
    要報不報
    應該是受害者或著是家屬來決定

  • 回覆 匿名訪客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6:33

    我覺得大家都說得很對!但~~王女士也說得很對,那怎麼辦ㄋㄟ~
    我建議判刑確定後,屬於死罪者,由受害家屬認定是否執行,如果受害家
    屬都能接受
    那我們這些旁觀者有何資格說要執行,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理!!
    (P.S 要是真有受害家屬原諒犯行者我也認了)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死刑定讞就是應該要執行
    這點毋庸置疑

  • 回覆 Vick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8:14

    相信現在台灣要判死刑已經沒有那麼簡單
    沒有犯下滔天大罪怎會被判死刑
    要是判了死刑不執行
    那何必判.何必判.何必何必…判判判!!!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我感受到您的語氣了…

  • 回覆 隨風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9:12

    飆哥,我挺你~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那下次記得要登入推推啊死孩子

  • 回覆 鄉民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9:13

    我不挺他
    他的心中充滿了仇恨
    我相信他認為每個犯罪的人都應該被判死刑
    即使罪不致死
    他只是想把當初的喪女之痛報復在其他犯人的身上罷了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我個人是認為她心中充滿仇恨
    也是應該的

  • 回覆 GodofNinja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9:20

    喪彪小姐:
    就衝著妳最後一段話,我挺擬!!!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希望最後能有個圓滿的結果~

  • 回覆 submerge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10:53

    一定要挺一下的。
    發覺現在的政務官好像都不會跟人民溝通,講的話只有他們自己聽得懂,
    所以往往他們的話會被老百姓聽起來就好像聖旨一般刺耳,
    但是,請他們想想,我們這些老百姓已經沒有皇帝很久了喔,
    雖然死老百姓是需要被管理的,但是別忘了,政府的主子還是人民耶…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嗯嗯
    沒錯沒錯

  • 回覆 yvonne1028 201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11:43

    我他媽的舉四肢贊成….不好意思說粗話
    法務部真是婦人之仁,真是愚蠢至極
    為非作歹的怎麼能原諒, 那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是活該不做壞事嗎˙
    所以以後我不爽一個人 就折磨死他…反正沒有死刑啊 怕什麼…
    一群拿了我們稅金的白痴官員 做沒腦的事
    下臺啦 !!!!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淫娃好激動
    不過說的沒錯啊
    她的確是下台了

  • 回覆 a128334411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12:27

    拿我們英文老師的所說的話…那些強姦犯最好在槍斃的時候…就故意射
    他的懶趴..
    射爆之後再來說對不起…再射一次直到射爆那些骯髒的小弟為止..
    死刑不可廢…如果廢了…大家就會想..反正死不了…沒差(不可取的心
    態啊!!)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3 AM)
    射懶趴這個idea很不錯

  • 回覆 正常人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1:57

    我的媽!!
    那位九樓的鄉民說的是人說的話嗎???
    還有那位法務部長肯定沒有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想過!
    死刑絕對不能廢!有死刑都亂成這樣了!
    沒有還得了~
    我想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有一天~真的很不幸遇到壞人~
    真的眼錚錚看著自己的家人或朋友被傷害~甚至被凌虐致死~
    還能不能說人家充滿仇恨!甚至想替壞人下地獄!
    根本就是在說風涼話嘛!!!可惡!
    我決定支持白冰冰!死刑不能廢!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放下仇恨的確很困難
    尤其是當自己最親愛的家人遭受不測時

  • 回覆 匿名訪客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2:02

    我也支持冰冰姐…
    絕對不能廢死刑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嗯,暫時不適合

  • 回覆 simon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3:03

    這兩天實在不欠情緒性的發言,不過倒是可以過自爽求溫暖兩相宜。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但我個人不認為自己是情緒性的發言

  • 回覆 hsumama168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3:24

    白冰冰我挺您到底因為我們是同鄉我會更加支持您…您要更加油..我要跟您所說話與祝福一切盡在不言中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我想她應該沒有在收看我的部落格….

  • 回覆 kungliang621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4:56

    不必說挺誰….
    單純就事論事…
    既然罪該萬死…
    那怎能法外開恩ㄋ….
    那些經濟犯(如王又曾)到現在還逍遙法外的擁有大筆資產,並且抱著辣妹夜夜春宵ㄋ…
    而且尚有其它各式各樣罪名該斬之人ㄝ…
    亂世用重典….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我挺她是因為我欣賞她

  • 回覆 neo0386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5:40

    當人道的法律減少不了犯罪時 就有行使極刑的必要性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有的人的確是需要這麼對待的沒錯

  • 回覆 Jackie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10:06

    其實每個人對某一件事都有他認定的價值觀,王部長過去長年關注人權問題,或是全力救援雛妓,善舉也是
    舉世聞名。
    我也能體會白女士的發言與心態,我個人也不認同廢除死刑,不過如果大家要以王部長既然身為公務人員就
    要改變自身的觀念來說的話,白女士是一個演藝人員,今天也是靠著她的高知名度與社會地位才能有這麼多
    的社會資源與政界及警戒人員極力的幫忙奔走,不然還有多少案件其實沒這麼快破案的?今天她也知道她是支
    持國民黨的,年底要選舉了就把這個話題直接跟選舉連在一起,當然身邊的立委就緊張的幫她說話與緩頰,
    檯面上的大官也緊張的趕快研究該如何滅火,其實這跟選舉根本沒關係吧。
    我覺得台灣社會這幾年來大家的發言都是學政治人物直接的對罵開幹,都沒人要互相坐下來理性的對彼此堅
    持的信念做探討與溝通,研究出緩衝或是大家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世間事沒有真正是正反與絕對的,要怎
    麼解決其實只存乎人心的想法轉折,如果只是未了達成某種自身利益而要求對方只能有一條路可走,這算是
    民主嗎?!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大家都各有各的立場
    現階段也許只能以”原本該做該執行的事,就是必須完成” 來做論述

  • 回覆 MLChen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上午 10:25

    我是支持死刑的!
    但對白姨有意見,話說有人拿白冰冰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來嗆白冰冰,貌
    似點中她的死穴了..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4 AM)
    嗯,
    但我個人認為用歷史事件來看刑事案件這種行為有點不妥

  • 回覆 kurt1209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下午 12:26

    以工作職掌來說的話,王女士身為法務部長,本該做他工作分內的事(簽
    署把死刑犯拖去斬首的文件),可是她不要並且也不想。那誰簽?我簽嗎?
    地球的人口太多了,死刑犯本就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5 AM)
    “死刑犯本就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

  • 回覆 xd1100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下午 1:02

    我也艇妳~白冰冰~
    法務部長說廢除死刑~完全沒經大腦就說出
    還說完全了解被害人的感受~部長妳家有人被殺嗎?
    政治家都一個樣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5 AM)
    well..

  • 回覆 qqaamc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下午 4:22

    死刑當然是不能廢,而且還要以牙還牙,當初他們怎麼殺人的,就要用同樣的"死法"來處決,不然被害者的人權
    又在哪?法務部長簽處死刑不叫殺人,而是替人民執行法律而已.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5 AM)
    這應該是有困難度的
    因為應該沒有人敢執行…

  • 回覆 哲學系學生 2010 年 3 月 13 日 於 下午 11:40

    其實
    很多人並不了解廢除死刑真正的精神與概念
    只是單從"廢除死刑"這四個字用自己單純直接的想法去評論
    討論死刑議題的人很多
    但真的了解廢死的精神概念的人卻是最少
    廢死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那種廢死
    我也曾經是人云亦云反對廢死 那時的我也不了解
    後來某次上課接觸這個議題
    其實了解很多為什麼要廢死 有這種特別理念
    當你要反對一件事時 你必須做一點功課
    不然就很像不懂數學的人卻來指導別人數學
    這樣的結果只是落入媒體 公眾帶來的盲目
    最後隨之起舞而不自知
    廢除死刑真正的概念沒有那麼簡單
    也決對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樣
    希望大家能真正去看一下廢死的概念
    而且王部長被罵成這樣你就算反對他 你不覺得奇怪嗎
    一個部長竟敢大違公眾意見
    堅持廢死 就實質面對他根本沒有任何好處
    不會加薪 也不會升職 什麼好處都沒
    卻堅持這個理念
    那是不是代表這個理念有更深入的意涵呢?
    大家要多思考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5 AM)
    這位同學說的很對
    我完全贊同

    所以文中我才提到
    廢死是世界潮流
    為什麼會成為潮流 勢必有它的道理在

    只是依照台灣目前的國情
    大家並不認為適合這樣的議題
    政府也從來沒有對國人實行過相關議題的教育

    台灣還有很多甘草人物 在默默的替我們的食衣住行付出
    他們也是台灣社會的一份子 以及重要人物
    請問你要叫他們去哪裡看廢死的概念?
    農作物收割之後大家鄉民揪一揪去圖書館嗎?

    因此也許廢死,真的有它的道理存在
    但是部長的作法,的確也是欠佳
    堅持理念是很好,但是他卻也忘記自己領的薪水是納稅人們的血汗
    人民的公僕就是必須懂得如何尊重人民的意見

  • 回覆 simon 2010 年 3 月 14 日 於 上午 1:53

    樓上的哲學系學生,
    你太為難這個blog和他的訪客了。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6 AM)
    理論總是比實際面
    還要想的完美

  • 回覆 bibi311 2010 年 3 月 14 日 於 上午 4:18

    廢除死刑真的白吃的行為
    現在作姦犯科都只是輕判而已
    許多罪犯關出來又重操舊業
    根本都沒在怕的
    在廢乾脆全廢好了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6 AM)

  • 回覆 夜裡一陣風 2010 年 3 月 14 日 於 下午 1:19

    那個周星星的文充滿了自己為是的假道學跟自稱高等知識份子論調.今天
    更荒唐到
    將反對死刑與否跟省籍扯上關係.自古至今東西中外,管你是天皇老子到市
    井小民,
    不論你有錢還是學富五車當你身遭不幸或是被陳金火遇到凌遲吃肉,人的
    反應就是
    一種.連這種最簡單的常識都沒有還奢談道德,人性,哲學…我真不齒這是
    哪門子的
    高等知識份子?說句不客氣的話,周星星要是你的親友被陳金火鍾樹德之流
    遇上,
    我看他還能在blog 上面寫什麼孟德斯鳩?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6 AM)

  • 回覆 匿名訪客 2010 年 3 月 14 日 於 下午 10:26

    要廢除死刑,相對地便應該全面性重新修法。
    台灣的刑責還有可以給錢償罪的機制,沒有阻嚇性就只會令人更看輕事情
    的嚴重性,放心犯法而已。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7 AM)

  • 回覆 a2001352000 2010 年 3 月 15 日 於 上午 12:09

    應有的就不該廢除.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8 AM)

  • 回覆 rgb637 2010 年 3 月 15 日 於 上午 2:49

    要是他的家人遇害(我不是要咒罵他)
    看他會不會要了對方的命
    真是"婦人"之仁
    搞個女的…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8 AM)

  • 回覆 breakorange 2010 年 3 月 15 日 於 下午 1:14

    我舉五肢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8 AM)

  • 回覆 25k 2010 年 3 月 15 日 於 下午 7:42

    飄哥這篇的回文爆天量了…
    首先關於死刑這個問題,我認為台灣連民主法治都不夠成熟,
    還提什麼廢死刑?(幾天前看了二戰紀錄片,莫索里尼煽動民
    眾的嘴臉像極了現在在台上大喊"李工丟不丟啊"的藍綠政客.)
    另外,王大部長的主張我予以尊重,但她最大的問題在廢弛職務,
    請先把該斃的犯人斃掉,不然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帶頭違法的
    人當法務部長??哈哈
    只要你心存善念,縱使你是妖,你也不再是妖,而是人妖…
    願天下惡人共勉之.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38 AM)

  • 回覆 nightgun 2010 年 3 月 16 日 於 上午 11:16

    我老弟的同學被一個追求她不到的富家子砍了100多刀後死了,現在7審定讞也過了一段時間,聽說他到現
    在還覺得那個女生是活該沒什麼需要道歉的,廢死刑對某些人來說也許是人道,卻不合公平正義吧!!100
    多刀換他那個還打麻醉的兩顆子彈,死刑犯算划算了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40 AM)

  • 回覆 a4929263 2010 年 3 月 16 日 於 下午 6:52

    應該要讓他了解被害人的心情再讓她決定要不要廢死刑
    不理解就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話叫那些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在着原不原諒加害人跟王女士並沒有某種程度的關係
    這是受害著家屬才可以決定的事情
    這樣把自己擬神話的論點我想是有欠周慮
    王建煊說:「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40 AM)

  • 回覆 25k 2010 年 3 月 17 日 於 上午 9:36

    飄哥妳的文章出現在另一個人氣網站(AV No1)上了!!
    那是你的另一個品牌嗎? 阿妹->阿密特
    屌男紅豆->屄女粉圓
    另外有關死刑的事,昨天一個主持人說了個有趣的觀點:
    王大部長認為人沒有決定人生死的權利,只有神才有,
    但是當她停止執行死刑時,不也用了"決定人生死的權利"?
    (那些該死的死刑犯因為她的決定而活了),那王大部長
    究竟是人還是神??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42 AM)

  • 回覆 evelyn770402 2010 年 3 月 17 日 於 上午 11:12

    我也挺白冰冰…因為那些沒受過傷害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受過傷害的人的痛苦.又有什麼資格在別人的
    傷口上灑鹽.真的很過分!!當初把那些犯人減刑放出來的時候.我就很不開心.一樣都是人.他們卻傷害
    人.那讓他們出來.不就有更多人要受害?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42 AM)

  • 回覆 max9890 2010 年 3 月 19 日 於 下午 7:21

    出來玩就是要"還"ㄚ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47 AM)

  • 回覆 匿名訪客 2010 年 3 月 20 日 於 下午 5:43

    其實不如來個公投
    不過本人也不贊成廢死刑
    而且台灣的治安之所以比歐美國家好就是因為還有死刑這回事吧~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48 AM)

  • 回覆 eceaeneas 2010 年 3 月 25 日 於 下午 4:17

    作姦犯科本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同樣的也警惕世人別犯下同樣的錯誤
    話說台灣的無期徒刑也只是一種形式
    表現良好入獄10年一樣可以申請假釋出獄
    (當然有人是真心痛改前非)
    要是真廢除死刑都改判無期徒刑
    社會恐怕會大亂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4:56 AM)

  • 回覆 miss01 2010 年 3 月 31 日 於 下午 6:12

    支持死刑
    但我絕對不挺白xx!
    因為就我看來!
    她只是利用話題、機會來製造自已的政治立場!
    支持死刑的人很多!
    為甚麼偏偏就只要她要特別跳出來?
    這不是很令人匪夷所思嗎?
    基本上支持你的文!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5:07 AM)

  • 回覆 white8686 2010 年 4 月 1 日 於 上午 8:59

    哈囉!你好!
    覺得你不錯,可以跟你認識一下嗎?
    我是在模特兒公司上班,是負責模特兒教育訓練的,
    自信的台步走法
    神奇的彩妝技術
    迷人的美姿美儀…等
    公司成立11年來首次把培訓模特兒們的黃金課程公開
    想了解可以跟我說
    公司網址:http://www.fashion-storm.com
    電話02-2784-8988 轉22 筱凡 謝謝喔^^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5:08 AM)

  • 回覆 a33567 2010 年 4 月 4 日 於 上午 12:08

    我永遠贊成死刑!!
    白冰冰阿姨,我也挺你
    配套都沒想好,談什麼廢除死刑!!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5: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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