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 2008 年 3 月 24 日

人家不要啦!

  那天經過非常不民主的會議之後,決定婚後趴踢要去六福村,我當然相當反對。

  反對的原因非常多,諸如大怒神真的很無聊而且非常幼稚,極度不適合我這種冶艷性感路線的時尚OL玩。照理說我們應該去像林森北路太陽神猛男秀的那種店玩才對啊!去什麼六福村,以為自己還是青春高中生嗎?

  再加上六福村有很多遊樂設施都會弄濕衣服,四月天耶~!!奶媽跟依珊才生完小孩身子那麼虛怎麼能這樣受風寒呢(明明小孩都快抓週了) ?衣服放車上也不是辦法呀!難道要溼答答的一路去車上換嗎?這段時間如果奶媽或依珊感冒了,我要怎麼跟妳們老公交代(真的沒有人要妳跟他們交代,真的←奶媽要講什麼我都知道了) ?我良心會過意的去嗎?我會忍心看妳們這樣被病痛所苦嗎?

  所以我說真的,綠光森林真的還不錯,卓蘭那邊也有許多不錯的森林可以玩,妳們知道卓蘭有多漂亮嗎?一定不知道對吧!相信我,妳們看到卓蘭的美景會當場下跪眼淚擦擦滴,你知道那裏有個鯉魚門有多壯觀嗎!還有老街可以逛,至少比六福村豐富有趣的多了好嗎! 好嗎!

 

 

  還有奶媽妳那個淫淫的奸笑真的讓我很想把鞭炮插在小菊花然後點火,要不然來個鰻魚鑽或騎木馬……..還是妳要選我的螞蟻咬?自己選一個啦妳可惡!

 

  反正人家不要去六福村啦!

  不要不要啦><   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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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留言

  • 回覆 xa78885862 2009 年 4 月 26 日 於 上午 10:32

    感覺很像是被大怒神嚇到的樣子…
    版主回覆:(09/08/2011 03: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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